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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 富 廷 律 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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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避免落入“套路贷”的陷阱


发布时间:2019年5月13日 22时15分 作者:惠州律师网  原创


所谓“套路贷”,是指行为人假借民间借贷之名,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”“抵押”“担保等相关协议,通过制造虚假债权债务,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。

套路贷通常做法有以下几种:

一、制造虚假的民间借贷。如制造银行流水痕迹,又将借款取回,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。

二、 行为人以“违约金”、“保证金”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“虚高借款合同”、“阴阳合同”及房产抵押合同等。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,又通过第三方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,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。

三、软硬兼施索债,或者提起虚假诉讼,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财产的目的。

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应如何避免落入“套路贷”的陷阱呢?

一、首先应懂得一些法律知识。我国法律规定,民间借贷的利率为月息2分,已经支付的则不超过月息3分。也就是说,没有支付的借款利息,最多只能是月息2分,超过月息2分的法律则不予保护。该利息包括违约金、手续费等各种名目,不管有多少名目,合计均不能超过月息2分。追讨未付利息超过2分的部分,根本就没有法律依据,不受法律保护。

二、发现借款方恶意追讨的,如通过暴力、非法拘禁、恐吓等非法手段恶意追讨借款的,应及时报警。

三、如有资金需求,可以到正规金融机构贷款,或考虑到一些正规的平台进行借贷,如支付宝、微信等。切莫为了探求快速拿到贷款,落入犯罪分子的圈套。

四、发现遭遇“套路贷”,注意收集和保留有关证据,寻求亲戚朋友帮助,及时报警,切莫独自一人默默承受,越陷越深。

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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