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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 富 廷 律 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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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条和借款合同的区别


发布时间:2019年9月9日 17时0分 惠州律师网 原创


有人认为,借条和借款合同是一样的,没有区别。故此,在书写借条或借款合同时,没有多大讲究。实际上,借条和借款合同并不完全相同。

一般来说,借条是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债权凭证,一般是在借款人收到借款时向出借人出具并交付。借条具有单方性的特点,一般只有一份,由出借人持有和保管。

而借款合同是由借贷双方就借款的条款内容共同协商确定。一般来说,借款合同的签订并不意味着借款已经收到,借贷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借款支付时间、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等。借款合同和我们实际生活中的其他合同并没有太多不同,其内容比较丰富详细。借款合同具有双方性的特点,一般有两份甚至多份,借贷双方都可以持有。

 

从上述分析可知,借条和借款合同确实大有不同。其中最重要的区别是,借条是债权凭证,一般认为借款已经支付,借款人已经收到借款。而借款合同仅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,一般不能作为借款已经支付的凭据。如果借款合同的出借人一方需证明已经支付出借款项,往往需要提交其他有效的支付凭证,如银行转账单据、收条等等。

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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