购房退定金之四:维权的方式与途径
发布时间:2020年12月21日 22时12分 作者: 惠州律师网 原创
买受人放弃购房想退定金的,维权的方式与途径多种多样,但应该通过合法的方式进行。一般来说,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与途径进行主张退定金:
1、协商。找开发商进行协商谈判退定金,一般找房产销售部门。协商谈判之前,买受人应该找好前述所说的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,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进行说服。如果对方执意不退,告诉对方自己会去法院起诉,则造成更加多不必要的损失。一般来说,协商谈判不可能一下子达成,因为房产销售部门大多数可能无权自行决定,一般需要开发商的股东或其他高层领导讨论决定。这可能需要一定时间进行交涉。
2、投诉。对开发商一些违规销售行为到房产局去投诉处理。如开发商未取得房产销售许可证进行销售的,可以去房产局进行投诉处理。
3、找关系人帮忙。需要找一个与开发商有关系的人进行说服。我国是人情社会,开发商的股东或高层也有朋友,也同样需要人帮忙。
4、诉讼或仲裁。如果认购协议、预订协议等写明有争议的,应提交仲裁的。则应该向约定的仲裁部门申请仲裁。如果没有约定仲裁管辖的,则可以向法院起诉。
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途径,都必须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。否则,可能将得不偿失,甚至给自己带来横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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