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揭贷款提前还贷如何处理
发布时间:2023年8月11日 16时30分 作者: 惠州律师网 原创
买受人和出卖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,由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提供按揭贷款。对于提前还贷问题,对于大多数人来说,购房仍然需要银行贷款支持。当买受人富有盈余或者利率出现较大变化时,很可能会想到提前还贷。一般来说,提前还贷并不会给银行造成损失。买受人提前还贷是按照借口合同约定在履行期届满前清偿本息,既减少银行因长期借款的资金沉淀所带来的履行风险,又可以减少买受人的利息支出。
对于提前还贷,有观点认为,银行可对提前还贷的行为收取一定比例的违约金,理由提前还贷增加了银行的工作量和人力负担,也打乱银行贷款计划引起资金调整安排,是一种违约行为,故应收违约金。也有观点认为,银行一般不会根据实际借款时间适用利率,而贷款期限越长利率越高,提前还贷相当于缩短借款期限却适用原来长期借款利率,相当于对银行进行了补偿,故此不应再计算违约金。
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:“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,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,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。”
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,法律上允许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。提前还贷不为法律所禁止,也不能被当事人双方约定所否定。借贷双方不能在合同中约定,不得提前还款。对于在房地产卖卖合同中,买受人向银行贷款买房,一样可以提前还贷。法律上并不禁止,买受人与银行之间也不能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提前还贷。如果买受人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,银行不能单方面收取其他费用,并且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进行计算利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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