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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 富 廷 律 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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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举证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合理路线


发布时间:2024年6月7日 18时29分 作者:惠州律师网  原创

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:“第十四条 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:(六)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。”

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,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,只要不是本人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,依法可以认为为工伤。但对“上下班途中”,该如何进行认定的问题,其中必然涉及到上下班途中的合理路线。这种合理路线问题,就是从工作地点到居住地点的路线是否合理,是否符合一般人的认知范围。如何出现一定程度的绕路,是否可以认定为合理路线呢?

一般来说,只要不出现南辕北辙的上下班路线,被认为合理路线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。即使不取近道,而选择了较长距离的路线上下班,也是可以被认可的。毕竟,在社会生活实践中,不可能只是考虑抄近道这个因素,还可能考虑到其他合理因素,比如红绿灯多少、是否塞车等。所以,最短距离的路线可能也不是最短时间的路线。此外,上下班途中一些合理的安排,比如顺路接送亲属进行一定的绕路等,也可能还是被认为属于合理的路线上。

    这时在举证上就要进行合理的说明。对于举证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合理路线,可以在高德、百度地图等路线导页面进行截图作为证据进行固定。起点和终点在工作地点和居住地点进行选择,途径地点选择交通事故的地点,可以在导航中选定出行的方式,比如驾车、走路等出行方式,然后选定进行路线导航,就会出现一条上下班路线的连接线路图。从线路图可以初步判断,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是否在工作地点和居住地点的合理路线之中。

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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